HAD 103-09 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的监督(199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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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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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HAD103/09),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的监督,(1993年修订),本导则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引 言,本安全导则是对《核电J运行安全规定》HAF1O3有关条款的说明和补充,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购相同的,安全水平,不会对核电厂厂区人员和公众增加风险,L1目的 ‘,1.1.1 营运单位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因此,它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监督活动,以便验证核电厂是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下运行,并及时,查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下降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工况的任何不良,趋向。这些监督活动可分为下述四类:,(1)监测核电厂参数和系统状态;,(2)校准和标定仪表;,(3)试验和检查构筑物、系统和部件;,(4)评价(1).(3)项的结果,1.1.2 本安全导则为监督活动提供指导和建议,以确保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能按设计意图和假设有效地执行其功能.,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的监督(HAD103/09) 1583,1-2范围,7*21滁下面注明的以外,本导则包含了 1.1条中所述的所有活动范围,落嚏活苗的综合称为监督大纲。一,谶常产屋窑.本导则也包括编定速簸大纲的基准和范围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嬲副实施监督大纲的符坡置理问题和技术问题。. /,1.2 -3由于核电厂物项一旦可以投入运行就需要监督,所以本导则所述的,监督活动可能与安全导则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中所涉及的调试活动,有交叉。 「' ,*,1.24 在投检查和预防性维修是对监督大纲的必要补充.由于出整事项已,在安圣导则HAD103/07《核电厂在役检查 > 及安全导则HAD103/08《麻电厂维,修》于阐明,这里就不再赘述,1-2-5对监督大纲未包括的特殊试验和实验需要专门的研究和审查,以确,保它的不算致违反运行限值和条件或出现不安全工况,2监督大纲,营运单位必须制定监督大纲,以验证设讦中斫规定,的并在建造和,调实的安全运行措施在整个核电厂寿期内始终有效;并提供用于估计,商统和部件利余寿期的数据。同时,监督大纲必须验证安全裕量不仅是,足够向扁且对预计言行事件、误操作及故障等都提供较大的裕度。应根据要求,向国家核安全部门提供本大纲,2- 2 监督大纲必须:,(1)从广度和深度方面充分阐明对安全重要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监督,目的和监督要求;,(2)规定监督活动的频度,并提供这些活动的进度安排;,(3)规定拟采用的标准,并提供在执行和评价每项监督活动时采用的相应,程序;,(4)验证安全重要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性能保持在运行限崎茶件之,内;,(5)对参与决定和进行监督活动的人员及厂内外部门或单位规定认权力和,c,1584 核动力厂系列,责任;,(6)规定从事监督活动人员的费格;,(7).指明需要审查的时机?,(8)规定应保管的记录,以及这些记录的存档和可检索性要求;,(9)提供与监督大纲有关的相互参照的文件目录,2- 3 按照上述第(4)项的要求,必须对每项运行限值和条件提出相应,的监督要求(有关运行限值和条件的详细内容,见安全导则〃AD103/01《椽电,厂运行限值和条件》).,2- 4 电厂运行中的某些数据(例如紧急停堆次数、温度和功率变化的次,数和数值)不使用诸如监测、测量和试验等常规监督方法来收集,而是从核电厂,运行历史记录中直接获得.因此,本导则不涉及这些事项。然而,收集和评价这,些数据对于评定核电厂的性能和剩余寿期有重要价便,2- 5 必须适当考虑监督大纲与其他大纲之间的衔接问题,这里所指的,其他大纲包括调试大纲、预防性维修大纲、在役检查大纲、质量保证大削和核电,厂运行大纲等.,2- 6 并非所有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都要求相同的监督频度和深广度,按照质量保证原则,并考虑到不能正确执行安全功能的概率和把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必要性,可把监督要求分为几个等级,使这些监督要求的深,广度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所执行的安全功能相一致。对于那些不常用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试验频度必须予以优化,使他们既能在需要时满意地完成其功,能,又避免因过多的试验可能造成的损坏。安全导则HAD102/03 &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中所规定的系统分级要求,可,用于确定监督要求的深广度,2- 7 在制订2.2条所述的大纲内容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分析时规定的要求、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国家核安全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2)倜试大纲的执行结果、特别要注意基准数据、核电厂竣工状态和验收准则;,(3)安全重要物项的可用性,以及在运行期间或在维护、修理或修改后物项,复役前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早期故障的探测,2- 8 营运单位必须尽早制定监督大纲,以便核电厂的物项在调试阶段,(必要时在安装阶段)就能切实地执行监督大纲。监督大纲的执行必须按计划进,度进行,跳使核电厂的安全不受未经试验或未受监督的构筑物、箱统和部件的影,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的监督(HADI03/09) , 1585,'响.,2- 9为满足2.8条的要求,应尽早制定监督大纲,以便进行下列各项工,作:,尽早制定、审查和批准监督大纲及其支持性程序,以供,需要时使用;,◎)在调试阶段尽可能地对监瞥程序进行检验,.’,(3)在建造期间和建成后,,但在核电厂运行前记录某些参数,,律为'监测时的,参考点(例如:窠些基准点和梭准参考点要作永久性强记,并进行测量和记录,为以后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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